【入會須知】

會員分類 

個人會員

凡贊同本會宗旨、具有投入熱忱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團體會員 

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1 人,以行使會員權利;入會費新臺幣10,000 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常年會費10,000 元。 

一般會員

凡贊同本會宗旨且贊助本會經費、資源之個人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

*共同研究及推動園藝輔助治療、 辦理園藝輔助治療相關之研討會、研習課程、教學活動、培訓活動。

有效在籍會員權益
1.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2. 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
3. 贊助會員無前項權利。。

會員義務
1.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2. 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2 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會員經出會、退會或停權處分,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除有正當理由經理事會審核通過者外,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

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並繳納會費。
入會申請有關資料請興本會索取洽詢

☆一般會員 
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會費費: 1,000元/年後,為一般會員。
☆團體會員 
團體會員入會費(10,000元); 常年會費: 10,000/年

捐款:最低額度500元
貼心小提醒: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列舉扣除額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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